370家药品批发企业将被严查
发表日期:2016-06-28
6月28日讯 去年7月开始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风暴正蔓延到流通领域。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自查情况的通告,370家企业到期未提交整改报告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中四川、黑龙江、甘肃等地为“重灾区”,广东有11家上榜。
药品流通领域“史上最严”自查
国家食药监总局今年5月3日下发《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对本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开展自查,被认为是继去年“7·22核查风暴”后针对药品流通领域的“史上最严”自查。《公告》要求企业自查十项行为,包括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疫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等。
根据《公告》要求,药品批发企业需将2013年7月1日以来药品经营行为对照上述问题逐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详细描述所用手法、经过、涉及药品和人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送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国家食药监总局6月24日发布自查结果。据悉,目前药品批发企业自查阶段已经结束,全国共有12480家药品批发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开展自查,提交了自查与整改报告。到期未提交报告的企业共370家,四川省有65家企业上榜,占据“榜首”,黑龙江和甘肃分别以62家和54家分列二三位。通过自查,有75家企业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就广东来说,广州市康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云峰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大愚药业有限公司、广东田边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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