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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明年须降到10%以下

发表日期:2016-06-21
     6月21日讯 医疗费用非合理性增长顽疾或将得到“治疗”。昨天,国家卫计委下发文件,对医疗控费提出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要降到10%以下。
 
  记者获悉,国家实行新医改以来,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然而,由于医疗费用不合理性增长现象逐年严重,医疗卫生体系整体均衡程度依然呈恶化趋势。
 
  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根据《意见》,各省(区、市)要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类别医院功能定位、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确定本地区年度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以下简称控费目标)。
 
  《意见》指出,控费目标的确定,应当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根据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原则,将控费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和公立医院。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属(管)医院和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按照属地化原则,纳入当地医疗费用控制范围。各级卫生计生、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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