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营改增深度研究:医药行业从3方面入手可获取利好

营改增深度研究:医药行业从3方面入手可获取利好

发表日期:2016-05-12
   5月12日讯 在“营改增”税制改革背景下,未来是属于有利润空间的产品且有良好税务处理能力的企业的!
 
  我国“营改增”税制改革,在对原来征收营业税的服务业改为征收增值税的同时,也对现行增值税制度从扩大征税范围、完善课税基础、调整税率结构、重视征纳界定和改变管理方式等5个方面进行了重大制度变革,使增值税制度不但适应工商业发展,同时适应服务业的发展。
 
   “营改增”所针对的行业,主要属于为下游生产企业提供生产性服务的中间产业,如交通运输、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电信服务业。以上行业通过“营改增”税制改革可以消除生产性服务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的重复征税,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税负水平。
 
  对于医药行业而言,可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以获取“营改增”利好。
 
  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改征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研发和技术服务”中,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文化创意服务”中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这表明无形资产项目中“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等将改征缴纳增值税。
分享到:

上一篇: 国家卫计委回应鱼精蛋白短缺:预计5月底可供货
下一篇: 慢病市场蛋糕这么大,基层药店如何分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