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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主要按病种付费

发表日期:2016-05-06
5月6日讯 
 
  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 四川出台“20条”
 
  这些天一直沸腾的魏则西事件,再一次提醒医疗改革的紧迫性。而最新下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必然会像一支强心剂,注入百姓心中。
 
  5月3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实施意见将于今天(5月4日)正式对外公布,为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纵深发展,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20条”将进一步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超四成城市公立医院已开展综合改革
 
  根据实施意见,此次综合改革的主体城市公立医院,是指地级市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至关重要。
 
  据了解,四川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一年多来,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明显低于前3年平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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