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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怎么调

发表日期:2016-01-13
1月13日讯 国务院近日发文,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要求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如何调整?
 
  去年12月初,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近日国务院公开发布这一文件,要求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
 
  据新华社,2009年至2014年,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从而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从2009年的60.8%增加到了2014年的79.3%。这也就是说,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从六年前的1.5:1提升到了2014年的4:1。
 
  人社部去年7月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也显示,仅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来源中,财政补助达到76.7%,个人缴费获得收入占20.7%,与新华社人均数据接近。
 
  社保方面的专家称,制度建立之初,财政补助增加有效促进扩面参保,但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不仅带来财政是否可支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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