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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剖宫产“限令” 不能“想剖就剖”

发表日期:2015-09-01
9月1日讯 近日,安徽省卫计委制订了《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明确了包括胎儿窘迫、头盆不称、产道异常、疤痕子宫、胎盘早剥等14项医学指征支持剖宫产,而足月单胎、无医学指征因孕妇要求而实行的剖宫产,临床医师原则上应予以拒绝。
 
  剖宫产在江苏医院情况如何?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江苏也有类似的剖宫产指南,最近两年的剖宫率略有下降。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胡林
 
  先看看安徽这条新闻
 
  安徽出台国内首个剖宫产管理清单 符合这14条才能剖!
 
  今年上半年分娩的安徽产妇中,有近半数都采取了“剖宫产”的方式。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剖宫产率应控制在15%以下,安徽省已属“超标”。为此,安徽省出台了国内首个省级行政干预剖宫产的“管理清单”,以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
 
  因孕妇要求而实行的剖宫产,也就是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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