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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督管总局发布12起虚假宣传广告

发表日期:2015-08-10
2015年第二季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12起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以及利用学术机构、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问题,严重误导消费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虚假宣传广告所涉企业及产品情况
 
  (一)吉林延边朝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蚕蛹补肾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温肾助阳,用于肾阳不足所致腰膝酸软、四肢乏力”。该产品通过电视和报纸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40年顽固肾虚一吃就好;当天精神回升,第二天晨勃明显,7天即可收发自如,一月威猛无比,并开始二次发育增大变强;一生只需5盒变强大,永远不用再补肾”等。
 
   (二)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灵仙跌打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灵仙片)”。其功能主治为“散风祛湿,活血止痛。用于手足麻痹,时发疼痛,跌打损伤、痛不可忍或瘫痪等症”。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却通过电视广告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连续服用1大盒,风湿病彻底痊愈不复发;清理99%的骨痹毒素;1盒治好骨病,2盒巩固治疗,3盒杜绝复发”等。
 
   (三)辽宁海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咳喘宁(广告中标示名称:金方金咳喘)”。其功能主治为“宣通肺气,止咳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喘,老年痰喘”。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广告,宣称“当天服用,当即止咳定喘,一大盒就能将肺内的死痰清除干净;老肺病老咳喘,二盒见效,三盒全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