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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医疗困扰司法的难题亟待破解

发表日期:2015-07-13
7月13日讯 2013年以来,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共办理故意杀人案23件23人,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或间歇性精神障碍。此类人群已成为当地农村重特大刑事案件频发的主体,侵害对象多为行为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和乡邻,由此产生一系列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亟须予以关注。
 
  精神病人犯罪具有突发性导致监管难
 
  在上述8起精神病患者故意杀人案中,有3人已被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并进行强制医疗,5人已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准备进行强制医疗。
 
  这些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涉案精神病人的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和即发性特点。二是从性别和年龄看,8名涉案精神病人中,男性7人,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21岁,均无器质性躯体疾病,具有很强的攻击能力;女性1人,35岁。三是涉案精神病人均居住在农村,4人由其父母看管,2人由其兄弟姐妹看管,1人由其儿女看管,1人由其配偶看管。上述8名涉案精神病人案发前数日内精神状态表现异常,具有明显的精神变异倾向,但未引起其亲属足够重视。绝大多数涉案精神病人无事先预谋的迹象,而是随意利用身边的菜刀、砖头或木棍等工具作案,其作案手段虽然简单,但具有行为失控、不达目的不收手的顽固性特征。案发后,大多数精神病人不逃跑、不回避并供述作案细节,甚至暴露出异常兴奋、恣意忘形等神态;涉案精神病人均无正常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讯问期间出现精神恍惚、思维紊乱、语言不符合逻辑等现象。四是从被侵害者看,绝大多数系涉案精神病人的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子女等近亲属,极少数为周围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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