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从四个阶段看我国仿制药与原研药差距根源

从四个阶段看我国仿制药与原研药差距根源

发表日期:2015-05-26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我国制药行业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从目前各大三甲医院处方中原研药独占鳌头的现状便可窥见一斑。那么,我国仿制药的“症结”何在?本文以口服固体制剂为突破口,从产业链高度剖析解读。
 
  [第一阶段]
 
  申报临床前的药学研究
 
  “两个要求”有差距
 
  1.对申报样品生产规模的要求。发达国家是连续3批、每批至少10万片,这体现了工艺稳定性和工业药剂学,同时对研发资金提出要求。而我国对该点要求较为模糊,导致很多研发单位1万~3万片就申报了,甚至更少。
 
  2.对溶出度的要求。溶出度试验是口服固体制剂重中之重的评价指标,是撬动制剂研发的“杠杆”,所以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提出“在有针对性的溶出度试验条件下(该针对性包含区分力、体内外相关性等要素),仿制制剂3批样品在多介质中的溶出行为均应与原研制剂一致”的研<

分享到:

上一篇: 一图读懂医改成绩单 解读医改新动向
下一篇: 卫计委喊话外资药企专利药价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