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将取消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市民担心药贵
发表日期:2015-05-19
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药品价格的涨跌比资本市场的股市更关乎普通市民的切身利益,这次取消政府限价,药品价格会否大幅上涨,各方对此又持何种看法?近日,记者就这些疑问多方走访了解情况。
市中心医院:新定价标准尚未下达
在市中心医院办公楼里,该院副院长兼药学部主任扶玲对记者表示,作为医院,将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院药品的价格进行全面的复核。
根据扶玲的了解,目前药品价格构成分成两大块,一部分属于企业自主定价,即企业根据生产成本拟定价格,并向市物价局提交申请;另一部分属于政府定价,包括医保目录里的药品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由全国统一设置最高零售限价。这意味着政府对所有的销售药品渠道进行管制,药价绝不能超过国家限定的最高零售价,这类药品的临床使用比较规范,价格也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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