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合理的药价绝非“一放就灵”
发表日期:2015-05-06
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从6月1日起,政府将对绝大多数药品放弃价格管制,改由市场按供求关系自主定价。鉴于人人都免不了生病吃药,又鉴于药价虚高导致的“看病贵”矛盾并未因持续五年的“新医改”而得到明显缓释,民众对此次价改的看法心情复杂,普遍担心将会引发新一波药品涨价潮。
援引公开的药事目录,国内目前合法在市场上流通的药品超过万种,其中77%早已实行市场定价。剩余的23%则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本次全面放开药价,指的就是剩余的23%中的绝大部分,共涉及2700余种具体药品。(相关报道见A6版)
在2700余种药品中,大约有1/3或1/4的药品(各省根据财政状况不同而不同)被国家和各省政府纳入为各自的基本医保用药目录,剩下的1/2或1/3也系患病民众,尤其是各类慢性病患者所服用的、以往价格相对低廉的常用药。由此可见,此次药价改革之成败,直接关乎全体城乡民众的切身利益,被社会舆论所高度关注实属必然。
自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算起,国家市场化改革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部中国商品的“价格放开史”。药品也是商品,决定了放开药价与深化市场改革的大方向是契合的。但药品又是一种特殊商品,这就决定了开放药价之具体操作环节必须慎之又慎。回顾改革开放以来药价改革的曲折与痛苦,令人唏嘘不已,警示全社会务必确信药价改革作为“特殊价改”,决非“一放就灵”,务必谨慎操作。
国有医药公司整体被流通环节所“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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