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调整海南省物价局47号文件托烷司琼注射剂中标价格

调整海南省物价局47号文件托烷司琼注射剂中标价格

发表日期:2015-03-20
 
  各中标企业: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托烷司琼注射剂价格问题的函》(琼价价管函[2015]47号)文件,以及《2012年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中“零售价若有下调,按零售价格扣除流通差率后的价格调整中标价,不接受该价格的中标品种,将取消中标资格”的规定,将对部分中标药品的零售价与中标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零售价格与中标价格的药品:共2个(见附表)需调低零售价及中标价,中标价按新公布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调整,各企业如不同意调整后的新中标价,请在附表“是否同意”栏填“否”,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后于3月18日下午5点前传真(0898-66529861)至我中心,随后补交原件。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新调整后价格,我中心将根据回复结果按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分享到:

上一篇: 调整宁夏基层医疗机构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基本药物配置使用
下一篇: 中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 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