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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契机 系统对接需创新

发表日期:2015-03-12
这几年,分级诊疗似乎走进了“胡同”,各地的探索并不理想。其中,被寄予厚望的远程医疗试点也面临诸多难题,国家层面寻求破局亮出态度: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近日研究决定,同意宁夏、贵州、西藏三省区分别与解放军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与北京协和医院,云南省与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政策的试点工作。记者注意到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选择具有丰富远程医疗实施和运营经验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研究建立基于第三方的市场化远程医疗服务模式、运营机制和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研究将远程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注意,这一次国家发改委也成为发文单位。
 
  一个月前,多部委还联合公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三省市开展远程医疗与养老机构的对接。不难看出,远程医疗在局部地区将全线开花。当然,这能否解决国内资源紧张的公立医院内部所发生的问题还有待观察。
 
  重在“补”短板  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主要包括远程视频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手术示教指导、远程咨询和远程教学等内容。作为试点单位,解放军总医院院长范利坦言,“这是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医院医生有限,医生培养又需要时间,造成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像301医院和900多家医院开展远程医疗,通过远程会诊,医生对病人的疾病进行诊断,病人也避免了交通拥挤和时间浪费。
 
  但范利同时指出,“其弊病是医生诊断要进行‘视触叩听’,因为很多疾病如小淋巴结通过摸就可发现,有些医生用大型的仪器检查替代了最初的检查,医生的基本功丢失;有的医生听诊器不会用,咳嗽发烧就拍片,医生不去听,不去摸,很耽误最初的治疗。大医院可提供咨询服务和就医参考,但真正确诊需要当地医院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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