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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通过 剑指采购黑洞

发表日期:2015-01-04
1月4日讯 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严防暗箱操作、寻租腐败,遏制“天价采购”、“黑心采购”等诸多规定将治理矛头指向政府采购的管理“黑洞”。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把政府采购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事关政府公信力,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不完全统计和测算,我国公共采购市场规模已超过20万亿元。然而,面对如此大规模的采购市场,我国政府采购的法律制度体系却亟须完善。
 
  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只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这两部法律可以依照,其余大部分是部门规章、地方规制,立法层次较低,约束力不强。业界一致期盼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能够尽早出台。
 
  完善法律制度的背后是为了更好强化对政府采购市场的管理。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必须深化改革,建立过硬的制度约束和管理措施,着力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厉行节约,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管住乱伸的“权力之手”,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把宝贵的公共资金花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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