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加强注射剂等注册转让管理 权力收回到总局
发表日期:2014-12-12
医药网12月11日讯 从国家药监总局(CFDA)获悉,明年1月1日起,注射剂等无菌药品技术转让的审评审批权将收回到总局,此前已获总局批复授权的省级药品监管机构也将停止该项工作。
CFDA表示,自2015年1月1日起,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技术转让注册申请,应当按照《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报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审评审批;已获总局批复授权的省级药品监管机构,停止受理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技术转让注册申请;已经受理的注册申请,要认真审查工艺验证、质量对比等研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
2013年2月,CFDA发布《关于做好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在药品GMP改造过程中药企整体搬迁、兼并等情形涉及的药品技术转让问题作出规定,并授权省级药监部门管理。其中,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出转让注册申请。此次CFDA是在该时间节点之后,将权力收回到总局。
上一篇: 广东发布近8500品规低价药品 超出此前预期
下一篇: 乙肝携带者申请公开药物成本遭拒 或起诉发改委
热门文章排行
更多>>
- 联合国秘书长呼吁停止歧视自...
- 重庆居民慢性病自我管理组首...
- 医学期刊表现抢眼 我国学术...
- 2010年6个医学相关学科取得...
- 听障和脑瘫抢救性门诊费实现...
- 七部门联合检查 所有医疗机...
- 青岛联动机制智斗非法行医“...
- 湖北重点地方病防治“答卷”...
- 山西6月底前实现城镇医保市...
- 零差价冲击客源 单体药店或...
- 医学类毕业生就业冷热不均
- 医药职专就业:畅通“出口”...
- 上海五年内将对儿科、产科、...
- 硕士去绍兴就业 购房打6折
- 应届毕业生春季招聘进入倒计...
- 学历门槛成了就业拦路虎
- 县级医院发展势头猛 医疗人...
- 首批医疗监督大使给力民营医...
- 全球每年死产婴儿数降幅仅1....
- 卫生信息化发力 公私医院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