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卫计委:对失独家庭给予行政补偿无法律依据

卫计委:对失独家庭给予行政补偿无法律依据

发表日期:2014-04-28

 

2012年7月14日,北京万佛园。很多父母相约看望各自的孩子,他们有着共同的身份,失独者。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失独者,是指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同时他们大多年岁较大,很难再生养孩子。卫计委2013年数据显示,我国失独人口每年以7.6万递增。据相关学者估算,目前全国失独人口不低于100万。

新京报讯 4月21日,来自全国的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进京,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政策、表达诉求。前日,卫计委发布答复意见书,针对失独者提出“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国家行政补偿”的要求,答复意见书中称“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失独者代表笛妈介绍,去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在官网上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失独者群体发现,通知中没有提及行政补偿方面的内容,今年1月6日,几名失独者代表进京同计生委沟通,希望在行政补偿方面能给予明确答复。但截至4月下旬仍没结果,4月21日,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再次进京表达诉求。

笛妈介绍,2012年6月5日,全国一百多名失独者向原国家计生委递交了《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集中表达诉求。此标志性事件让失独者群体首次受到广泛关注。从去年起,失独者群体曾有过两次集体签名活动,签名者均超过2300人。

前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意见答复书,其中称,“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答复的最后表示,国家计生卫生委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扶助工作。

■ 专家说法

政策对失独者应适当倾斜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顺认为,就现行法律,失独群体要求行政赔偿或者说行政补偿都是于法无据的。

杨建顺介绍,行政赔偿针对的是国家行政实施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行政补偿是指合法行为导致的损害。

杨建顺说,应该正视的是,国家计生政策同失独本身并没有必然联系,这是一种偶然的结果。但是那么大的一个群体出现了,并且他们的疾病、养老都面临着种种问题,同时经历丧子或丧女巨大的悲痛,国家是有义务对他们实施救济或救助的,这也是责无旁贷的。

分享到:


上一篇: 卫计委批复将中医诊疗技术与养生技术区分
下一篇: “化解失独风险”是计生补偿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