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申请“单独二孩”日均68例
发表日期:2014-04-23
截至4月18日全市受理“单独二孩”政策申请1548例
政策正式实施后,全市各街、镇据此受理两类市民群众的“单独二孩”政策申请,已经有抢怀的、备孕的广州夫妇喜获指标。
本报讯 (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李筱梅)广州市人口计生局昨日通报,从3月27日正式实施“单独二孩”至今,日均68对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的夫妇申请“单独二孩”的申请获得受理。截至4月18日,全市已受理“单独两孩”政策申请1548例。
依据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落地政策适用于公告实施后的生育行为,无论是3月27日前“抢怀”未生的,还是未怀备孕的,只要合乎“单独二孩”条件都可提出申请。
获“准生”后怀孕
需再到街道盖章
很多人以为,“单独二孩”生育审批后,到手的是一张“准生证”。事实上,取而代之的是签署同意再生育的《申请表》、计生服务证。
市计生工作人员介绍,《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是一式四份,对符合“单独二孩”生育规定的夫妇,镇(街)人口计生办接到《申请表》,签署同意再生育意见并予以公示,通知夫妇去领取的是签署了同意再生育意见的《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证》。
记者看到,获得“准生”的未孕妈妈的服务证上,“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填上了二孩生育申请的时间、“夫妻单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申请理由,申请书编号、“符合再生育条件,予以批准”的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批意见等。
工作人员提醒,获“准生”后,要保存好两份材料,女方怀孕后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签署了同意再生育意见的《申请表》、围产保健卡到街道人口计生办办理加具审批意见和盖章手续,然后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医疗机构进行产检及分娩。
“抢怀未生”夫妇获二孩指标
荔湾区龙津街辖内户籍居民黄某,属独生子女, 2013年6月怀孕第二孩,社区居委会马上指导其夫妇办理再生育一胎手续,街计生办核实资料后于2014年4月14日作出审批。
黄某夫妇非常幸运成为了“抢怀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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