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立医院彻底破除以药养医 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
发表日期:2014-03-31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今天宣布,浙江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将从4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
“此举意味着浙江所有公立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养医’,同时,浙江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的省份。”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敬今天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浙江从2011年开始启动以实施药品零差率、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切入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公立医院除中药饮片之外的所有药品,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药品进到医院的进价是多少,最后销售给患者的价格也是多少,医院不从中赚一分钱。“此举彻底打破了我国多年来形成的‘以药补医’的畸形格局。”杨敬说。
2012年底,浙江启动了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到2013年底,覆盖了除省会杭州外的所有市级公立医院,温州市还同步启动了省级公立医院改革。杨敬说,这使得患者看病就医的药费下降,一些医生大处方、乱开药的情况也有所改善。
据有关部门对率先启动改革的38家县级医院的调查,这些医院的门急诊及出院均次药费同比下降5.49%和19.55%。
“在原有基础上,浙江省计划于4月1日零时启动在杭的全部13家省级公立医院和杭州市本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杨敬说,这意味着,浙江省、市、县三级总计427家公立医院,已全部启动改革。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平介绍,在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同时,浙江也将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各类劳务性医疗服务价格。
据悉,改革后,挂号费、药事服务费等费用合并成了普通门诊诊查费,费用为每次10元,病理检查等治疗费和手术费按照平均30%的幅度调整。张平说,调整的医疗服务费用会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支付范围,做到不增加或略微降低老百姓总体医药负担。
“药品零差率销售以后,医院的补偿方式将通过医疗服务收费来补偿,并成为医院的一个主要渠道。”杨敬表示,今后,浙江还会严格控制省级公立医院的总量、规模,“十二五”期间将停止审批省级公立医院床位增设申请。“要求省级公立医院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同时,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确保改革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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