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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今年将全面试点 险企应提高经办能力

发表日期:2014-02-21

 

2月8日,国务院医改办发布了2014年的一号文件 《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该《通知》要求在2014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开展地区要总结经验,继续扩大,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谈到大病保险的全国试点,最早在是2012年8月30日,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主要的思路即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其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再由这个大病保险来报销一定的比例,首次明确提大病保险让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

经办一年之后,一些问题相继暴露出来。某险企张先生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透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整个保险行业承保的大病保险项目去年整体来看是亏损的,似乎并未实现当初让保险公司经办项目“保本微利”的初衷。

动态:大病保险将全国试点

自2012年8月上述《意见》发布之后,2013年全国多个地区都启动了大病保险的试点工作。不少保险公司陆续参与各地的大病保险招投标,目前来看参与各地的大病保险项目的保险公司主要有:中国人寿、人保健康、人保财险、太保寿险等一批大中型保险公司。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130多个城市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

2月13日,中国太平洋保险独家获得秦皇岛新农合190万人大病保险的承办服务权。截至目前,中国太保旗下的太保寿险已累计在8个省、20个地市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签约开展大病保险承办服务工作,覆盖人口1800多万,去年一年累计为4万多人支付1.18亿元大病保险赔款。

事实上,仍有部分地区没有启动大病保险项目。2月8日,国务院医改办发布的 《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2014年要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某险企的张先生坦言,2013年大病保险试点可能覆盖30%左右的地区,《通知》出台之后,大病保险覆盖的地区可能要达到50%左右的地区。

现状:保费低保障高

为了解大病保险项目的情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机抽取了几个地区的大病保险情况进行调查。

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出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试行)》方案规定,201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确定为城镇居民每人60元,农村居民每人50元。其保障水平为,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年累计超过8000元,新农合年累计超过5000元的,以个人自付总额超过8000元和5000元为补偿基数(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补偿基数累计计算)。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以上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5万元(含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80%。报销额度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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