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预计部分省份明年一季度可实施“单独两孩”
发表日期:2013-12-25
新京报讯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代表国务院作说明时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今后一个时期,出生人口将适当增加,2015年总人口在13.8亿人以内,但不会超过13.9亿人的“十二五”规划控制目标,也不会突破国家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23日表示,目前各地正在为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积极努力,预计部分省份明年一季度可以实施。
杨文庄说,各地人口计生部门正在组织开展摸底调查,以全面摸清单独夫妇及其生育子女情况的底数,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的评估工作,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下一步,将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他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各地相关机构将注重为符合政策的高龄夫妇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降低高龄产妇怀孕分娩的风险。
另据央视报道,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称,明年第一季度,符合政策的夫妇,只需一方户口所在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就可申请再生育。夫妇俩可以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到街道乡镇计生办申请。
【焦点1】
生育政策如何调整?
各地人大把关“单独两孩政策”
此前,我国一些地区已启动“两孩政策”等不同的生育政策。例如河北、山西等地规定,农村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5省区规定,农村居民可生育两个孩子。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该政策如何跟上述地方生育政策衔接?
李斌表示,各地首先应评估政策实施风险,“各地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的评估工作”。
之后,各地的单独两孩政策必须经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把关,“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李斌强调,单独两孩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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