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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窗口全面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发表日期:2013-07-15

 宁海笔者近日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全面开展201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并将于7月底前完成。

  校验对象为全县2012年12月31日前持有宁海县卫生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校验时将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等作出综合评价。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过程中,若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医疗机构记分管理办法》等被县卫生监督所评定为“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将暂缓校验;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校验或暂缓校验后再次评审仍不合格的,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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