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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社区门诊须刷医保卡 新政策7月起开始执行

发表日期:2013-07-02

到社区门诊办理签约、转诊手续,须刷医保卡确认才能办。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本月起,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医保合法权益和基金安全,社区办理相关业务须刷医保卡。此外,确需由亲属或其他人代办业务的,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据了解,自2013年7月起,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疗费结算、门诊统筹签约、社区转诊以及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等相关业务时,均须按规定出示本人医保卡,经刷卡确认后方可办理。确需由亲属或其他人代办业务的,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参保人不得将本人医保卡交由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代存代管。

 

  参保人还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dhrss.gov.cn),在首页点击 “个人查询”,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后,可查询本人的医保有关信息。如发现与本人实际医疗消费不符,可电话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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