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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启动93所医院血透室建设

发表日期:2013-05-16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救助的硬件配套,在全省尚未开展血液透析技术的2所州级医院、91所县医院共93所医院,进行血液透析室建设。

  云南每年新增尿毒症患者4600人,一年累计下来约有1.5万人患有此病。很多患者难以承受血透费用,尿毒症患者血透和腹膜透析也受医疗限制。作为省政府惠民十件实事之一,今年全省实行统一的尿毒症医疗保险报销制度、统一医疗救助标准,尿毒症门诊和住院透析治疗,将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归医院,医院不得额外再收取患者费用。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90%比例进行报销,个人仅需支付1成治疗费用。云南还将对3000例城乡贫困尿毒症患者进行透析治疗救助,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提高患者的生活和生存质量,民政救助对象个人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类别分别给予100%、70%、60%和50%补助。

  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云南省有条件能够开展血透的医院为66家,其中县级医院22家,包括怒江州、迪庆州在内的部分州级医院都不具备血透条件。这些地区的患者只能租住在有条件的医院附近,靠血透维持生命。对此,云南省将由省财政和医院共同筹资7040万元,在2所州级医院和91所县级医院建设血液透析室,方便尿毒症患者就近治疗。建设完成后,连同目前已获得血液透析技术准入的66所医院,将基本能够满足全省尿毒症患者就近治疗的需求。据介绍,每所医院将配备透析机3至5台、水处理机1台。

  云南省还将建立透析室医护人员培训,建立对口支援制度。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已于3月中旬前制定血液透析培训教材,并指定省一院、附一院、省二院、附二院、云南肾脏病医院等22所肾内科治疗水平较高的省、州、市医院,接收93所项目医院进修医护人员,开展对口支援帮扶。并成立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省级专家组,对各州、县血液透析室进行验收和技术指导,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据了解,93所项目医院血液透析室建成、投用以前,目前主要由已获血液透析技术准入的66所医院承担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治疗工作。未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确诊尿毒症患者的,由医疗机构就近转介至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至2014年,待全部新建透析室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尿毒症患者将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在县级或州市级医疗机构接受透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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