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医疗人员从业规范 与工资挂钩
发表日期:2012-07-20从18日起,全国860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有了行为规范。卫生部昨日发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下文称《规范》),医疗人员对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评级和工资等挂钩。
从业人员不得倒卖号源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称,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医药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等。
规范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廉洁自律,不能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能倒卖号源;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和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等。
执业中不得过度医疗
规范要求,医师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赵明钢解释,“过度医疗”的定义很复杂,涉及到多个方面。一个疾病治疗的合理与否和过度是相对的两个概念,在不同情况下甚至会发生转换。比如说心梗患者,如果根据其病情,既可选择放支架进行介入治疗,也可进行开胸手术进行搭桥。按目前的物价水平,可能放三个以上支架的话在费用上比搭一根桥要贵一点。我们能否说放支架一定是“过度”了呢?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赵明钢表示,坚决反对医师为了自己的不正当利益,给患者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这是明确的过度治疗,这是行政部门和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卫生部会对这种现象严加管理。
规范执行情况挂钩职称晋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规范》明确由医疗机构行政领导班子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将《规范》的督导检查分解到相关职能处室,由职能处室督促各个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而且要把《规范》的执行情况与医师、护士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年终考核、职称晋升、奖惩、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紧密联系起来,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医师协会拟建医师“黑名单”
今年来,我国发生了几起对医务人员的伤害甚至杀害的暴力犯罪,赵明钢表示这不代表目前的医患关系。
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表示,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78.01%的医生不愿意自己的子女未来再从事这个职业。当前重塑行业自豪感非常重要。事实上,我国绝大多数医生都是非常敬业、令人尊敬的,但这不排除极个别医生,做出有损医德的事。
谢启麟表示,医师执业独自面对病人的情况比较多,为此医德医风非常关键,医师协会会对此做监督和评估。医师协会正着手制定一些行业内部的测评,在一些专业建立医师“黑名单”,虽然这个名单不会对公众公布,仅在内部公示,但对医生依然有很强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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