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超医保报销标准 患者未痊愈被撵出院
发表日期:2011-07-29病还没有治愈,竟被医院“请”了出去,医院的理由是,医药费超过了医保报销“标准”,要想继续治疗,需要等一段时间再来住院或个人承担剩下的所有医药费。
为何会出现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记者调查后发现,有些医院有自己的医保报销“标准”,这“标准”还因医院不同而各异。
病未痊愈被“请”出医院
几个月前,张女士的母亲因严重的静脉曲张住进了市中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张女士母亲的病情有了好转。医生对张女士说,她母亲的病可以做手术。与母亲商量后,张女士同意了医生的建议。
但是,就在几天前,张女士再去探望母亲的时候,医生突然提出让她给患者办理出院手续,理由是张女士母亲享受医保报销,医药费已经超过1万元了,如果想继续治疗,需要等半个月后重新入院,如果不同意出院,剩下的医药费就要个人承担。
对此,张女士十分不解,患者的病还没好,医生还建议要做手术,让患者中途出院是何道理? 张女士说,她母亲现在的情况肯定是要做手术的,如果重新入院,又得做一遍检查,这不是重复交了检查费吗?
与张女士母亲的情况类似的还有马先生。
7月20日,患有小脑萎缩的马先生被子女们送往位于东风新村的东风新村中医院,咨询后得知,在这里住院享受医保报销的患者,医药费不能超出3000元,如果想继续治疗,或3个月后重新办理入院,或个人承担剩下的医药费。
医院给医保报销定“标准”
马先生的女儿告诉记者,现在大庆的很多医院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有的医院所有科室都“定杠”,享受医保报销的患者,医药费不能超出他们规定的数额,有的医院是个别科室不能超出限定数额。
7月26日,记者来到哈医大五院。在住院部一结算窗口,记者询问医保就医住院费有没有限额一事,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让记者到具体科室去问问。随即,记者来到住院二部一层医生办公室,一名男医生说:“没听说医院有这样的通知。要不,你就去问问医保局。”
随后,记者又来到东风新村中医院,在收费窗口前,记者问:“这里对于医保就医的患者,住院费是限额1万元吗?”窗口内的一名中年女子回答:“我们医院小,住院医药费达到3000元,就得出院。”
记者追问:“如果患者病没好也必须出院吗?”中年女子回答:“病没好也得出院,医保一次就能给报销这些钱。你住院想用医保卡吗?”
得到记者的肯定回答后,对方说:“如果不用医保卡,自费花两万元都行,但用医保卡就是有限额的。”
记者询问,如果需要继续治疗,出院后能再办理入院吗?中年女子回答:“医院没有那么大,超过3000元就得自费,如果还想用医保,3个月后才能再住院。”
就如张女士所说,就算办理完出院马上就能办理入院,可入院之后所有检查又得再做一遍,这笔检查费也不少。对于这种情况,中年女子说,那也没办法,想报销就得这么办。记者想知道这是什么部门的规定,中年女子回答:“是哪里限制的,就是哪里规定的。”
医保局:遇到这种情况可投诉医院
超过医院规定的限额,患者就得中途出院,这样的规定从何而来?为了将此事问个清楚,当日,记者与张女士一起来到大庆市医疗保险局。
在医疗保险局综合科,一名工作人员说,医院所说的住院费上限,不是医保局的规定,都是医院自己定的。医保局对医院有一个总额预付值,每个患者给5000元的预付款,以平均数为限定,并且对医院有一个结算方式,如果每个患者都超过5000元,医院就亏了,超过指标医保局就要扣医院的钱。之后,这名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和张女士到基本医疗科问一下。
在基本医疗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的这种行为是违规的,不能这样“一刀切”,如果张女士想投诉,可以到监督科。最后,记者来到监督科,这里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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