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治理医药回扣效果明显 4个月上缴3100多万
发表日期:2011-07-22本报讯 日前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去年12月以来,该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全省卫生系统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制度机制,该省医药回扣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3月31日,全省卫生系统医务人员退交回扣款共计3100多万元,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共查处案件8宗,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据了解,该省重点围绕医药回扣容易发生的选药、采购、进药、开方用药、统方等重点环节查找问题;围绕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及重点高风险岗位及其人员进行排查,共找到问题850个(条)。
边排查问题,边抓机制完善。针对医疗机构运行中容易产生医药回扣的各个环节,该省各地普遍建立了医药企业人员院内活动规范管理制度、违规医药企业黑名单制度、关于防止违规统方的规定、医德医风暗访排查制度、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承诺制度和医药企业廉洁经营承诺制度等。专项治理工作还推动了阳光采购、阳光用药、医德考评等制度的落实。据统计,在这次专项治理中,全省卫生系统新建制度3075个,修订完善制度3730项,对防止和遏制医药回扣的发生发挥了很大作用。
通过专项治理,该省各地医疗机构加强了对合理用药的监测、预警、干预和制约,促进了合理用药。许多地区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住院人均费用等均有了明显下降,医院药品收入占比回落到控制范围内。其中,省妇幼保健院药占比已降至23%,惠州市门诊和住院平均费用首次实现负增长。
该省卫生厅还设立了全省自查自纠工作专用账户,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业人员公布。各地各单位通过加强教育,引导收受回扣人员自觉退交回扣款。有的以查摆问题推动退交款,有的以查办案件敦促退交款,有的以暗访督办触动退交款,使过去从医行为有过错或不规范的医务人员实现自我反思和自我纠正。 (记者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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