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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结扎两年又怀孕 医院称输卵管会自通

发表日期:2011-07-09

长安医院只同意免费为其人流并减免二次结扎费用


    结扎等同于不再怀孕?不一定。长安的梅女士2009年7月初生完第二个小孩在长安医院做了结扎手术,却在今年5月底再次怀孕。近日,梅女士再次要求长安医院赔偿手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68000元。长安医院表示,进行结扎手术后,输卵管仍有一定的几率自通,对于梅女士的情况,长安医院只免去人流手术的费用,不再承担其余任何费用,并建议梅女士走司法程序。


    结扎手术两年后仍怀孕


    “两年半前就结扎了,怎么还是怀上了?”7月6日上午,记者在长安镇见到梅女士,她仍满脸困惑、无奈地对记者诉说:“都是怀孕惹的祸,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据梅女士介绍,她在长安做服装生意,今年33岁,家里有两个小孩,一个8岁,另一个孩子5岁。


    2009年6月25日,她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了长安医院进行结扎手术。


    今年5月底,梅女士开始出现乳房胀痛、呕吐等妊娠现象,并停了两个多月的例假。“我根本没想到自己又怀孕了。当时以为是感冒,工作精神压力大造成的,”梅女士介绍。直到5月24日晚上,梅女士的老公李先生发现梅女士的肚子有些轻微隆起,就开玩笑地说不是怀孕了吧。5月25日一大早,梅女士还是买了一个测孕试纸做了检查。


    “尿液呈阳性,孕早期。”梅女士说,为防止出错,她到楼下买了两个试纸测试,结果还是一样,试纸测试呈阳性。为了给自己安心,当天,梅女士到长安医院照B超,最后证明了梅女士的确怀孕,腹中胎儿已有7周。


    要求医院赔偿6.8万元


    得到一个意外的结果后,梅女士立即与长安医院科教办进行协商,希望长安医院能够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当时医院只同意免费给我做一次人流手术,而医药费还是自己承担。”梅女士无奈地说。而梅女士咨询律师后,要求医院方赔偿其第一次结扎手术费、人流费、第二次结扎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68000元。


    记者昨天在长安医院确认了梅女士结扎后再次怀孕的情况。“结扎后再怀孕,虽然不常见,但在医学上是有这个几率的,属于手术后的并发症。”长安医院质控办主任曾守立确认了梅女士2009年在长安医院做了结扎手术,并在今年再次怀孕的事情。


    但曾主任表示,对于这次事情,梅女士反映情况后,医院愿意免费为其做一次人流手术,并减免第二次结扎的费用。对于梅女士提出的6.8万元的费用补偿问题,曾守立建议其走司法程序,届时,该怎么赔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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