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 农民看病更有底气
发表日期:2011-07-07青海新闻网讯 6月28日,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一楼的新农合结算窗口,刚刚办理完新农合手续的乐都县高庙镇村民李积全高兴地与工作人员马建华聊着。当他看到报纸上刊登的《致全省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中,关于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的政策时,颇有感触:“正是新农合,了却了我们的后顾之忧,给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带来了转机。”
“要不是参加了新农合,我儿子恐怕活不到现在,新农合真是我家的‘救命恩人’啊!”原来,前不久李积全的孩子在医院检查出有严重的胃病,如果不抓紧治疗,有可能发展成癌症。想到治病得花几万元医药费时,一家人犯愁了。“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我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家里就几亩地,一年的收入也不过几千块钱。我在外面打零工,一个月也就挣一千多块钱。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还有老人,本来就没什么积蓄,我到哪儿凑那么多钱给孩子看病啊。”大夫看出了他们的难处,便劝慰他先到县新农合办公室了解情况。大夫的提醒让一家人看到了希望。
“快给孩子办住院手续治病吧,新农合报销不少呢!”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一席话给李积全吃了定心丸。孩子也顺利住进医院,接受治疗。一个月后,孩子康复了,一家人的脸上出现了久违的笑容。
6月28日,李积全从塑料袋中小心地抽出结算单,递给记者:“孩子在医院的总花费是三万五千多元,新农合报销了一万七千多块,民政救助6000元。”
“新农合让农牧民改写了有病靠儿女,治病靠自家的历史。”马建华告诉记者,全省新农合工作开展后,她一直从事结算工作。“现在党的政策真好!前几年新农合出院报销的每天只有二十例左右,如今每天有四十多例。去年,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城镇医保报销垫付两千多万元,新农合垫付高达七千多万元。”
据了解,从2011年起,全省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由2010年的154.3元提高到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60元,农牧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40元。参合农牧民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省、州、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由2010年的45%、55%、65%、75%分别提高到60%、70%、80%、90%,住院医药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作者:王复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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